8月18日,重庆长安轿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安轿车”)新增四则裁判文书,身份均为被告,案由均为租借合同胶葛,案子金额共约6.51万元。
据悉,其间案号(2021)渝0105民初1813号,触及案子金额为2.376万元;案号为(2021)渝0105民初1818号,案子金额为1.64万元;案号为(2021)渝0105民初1826号,案子金额为467元;案号为(2021)渝0105民初1828号,案子金额为2.45万元。
据企查查,长安轿车于1996年10月31日建立,法定代表人为朱华荣,注册资本为76.15亿元。公司首要由抢夺长安轿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.87%,抢夺武器配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.98%,南边工业财物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.11%。长安轿车曾触及司法案子384起,其间83.6%为被告身份。长安轿车有裁判文书记载410条,案子总金额为3210.89万元,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3.05%,涉案案由为返还原物胶葛的案子最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