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告诉》(财会[2018]35号)(以下简称“《新租借原则》”),依据新旧
原则转化的联接规则,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履行《新租借原则》。依据《深圳
2018年12月7日,财政部修订发布了《企业管帐原则21号-租借》(财会(2018)35
并选用世界财务报告原则或企业管帐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,自2019年1月1
日起实施,其他履行企业管帐原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依据新租借准
则的要求,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选用的相关管帐方针进行相应改变。
本次管帐方针改变前,公司履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《企业管帐原则第 21
公司将履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《企业管帐原则第21号-租借》,
况、 运营效果和现金流量发生严重影响,亦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状况。